2015级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560301
二、招生对象与学制
1.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学 制:三年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一般建筑工程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施工、监理、投资、开发等单位,以及其它企事业单位的基建部门从事一般工程设计、现场施工技术指导及其相应的技术管理工作的高素质职业技能型专门人才。
四、培养规格及职业岗位群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岗位主要是面向建筑及其相关企业生产第一线的施工员、造价员、测量员、质检员、监理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以及国家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师、注册造价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等职业岗位人员。
(一)培养规格
1.知识要求:
(1)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在哲学及方法论、经济学、法律等方面具有必要的知识。
(2)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
(3)掌握与建筑工程技术相关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了解本专业的发展趋势。
(4)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言。
(5)熟悉并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掌握一种计算机程序语言。
2.能力要求:
(1)具有获取知识和应用知识能力。综合应用各种手段查询资料或阅读文献,获取信息,拓展知识领域,继续学习并提高业务水平的基本能力。
(2)具有土木工程项目规划或策划的初步能力。
(3)具有根据使用要求、地质地形条件、材料与施工的实际情况、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进行土木工程勘探和设计能力。
(4)具有解决施工技术问题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和进行工程项目管理以及进行工程经济分析的初步能力。
(5)具有进行工程监测、检测、工程质量可靠性评价的初步能力。
(6)在校期间,学生须获取省或国家级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英语达到国家级三级水平,计算机等级达到全国计算机一级考试水平。
(7)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有创新意识,在本专业领域内较强的适应科学技术进步和岗位转换能力。
(8)具有文字、图纸、口头表达的能力;具有与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等工作相关的组织管理的初步能力。
3.素质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解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实现中国梦的伟大理想,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
(2)具有较好的科学人文素养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具有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社会活动、人际交往和公关能力。
(4)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形成健全的心理和健康体魄。
(二)职业岗位群
职业岗位对应的主要工作任务及职业资格证书一览表
职业岗位 | 主 要 工 作 任 务 | 职业资格证书 |
施工员 | 从事现场施工、技术及其管理管理 | 省级施工员 |
资料员 | 工程资料编制、收集、整理 | 省级工程资料员 |
质检员 | 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及时收集各班组的工程质量检查资料,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 省级质检员 |
建造师 | 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注册监理师 | 负责监理工作 | 注册监理师证书 |
注册造价师 | 工程造价管理 | 注册造价师证书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设计、工程施工 | 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