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宿迁市创建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荣誉
近日,宿迁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表彰中心城区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先进学校先进个人的决定》文件,对在2017年宿迁市教育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学校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在公布的荣获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名单中,我院榜上有名,获得了“先进学校”荣誉称号,学院潘永峰同志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年来,我院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宿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地开展创建工作。我院从上至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无缝对接文明创建工作。对内开展“文明校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规范师生文明礼仪,着力营造浓厚的创文氛围;对外积极主动对接社区、企业等,常态化、多频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先后参加了指挥交通、社区文明建设等文明创建活动,掀起了一股“我为创建献力量”的浓厚氛围,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
我院决心以荣获“先进学校”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为契机,再接再厉,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改进与创新,继续为创建文明和谐的美丽宿迁而不懈奋斗。